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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给犯人送进去的衣服和钱到底可不可以收到

来源:层花娱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送进看守所的衣服,最好符合以下要求:1.禁止任何金属的东西,如皮带头、拉链、扣子等等;2.禁止任何带状、条状的东西。如皮带;3.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进去的运动服(不能有松紧带)、棉质内衣等柔软的东西4.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统一配发(或之前遗留)的,袜子可以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须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属,比如拉链。鞋不能有鞋带。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东西都要自备因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处于拘留阶段的等正式审判以后转道监狱就什么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号服是准备好的,其他全部是自己的,要外面送进去,所有衣服上不得有金属物件,长于20厘米的带子要剪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每个看守所都有各自具体的寄送物品规定和寄送时间规定,可以寄送衣服,但衣服不能带有夹层、纽扣、拉链、金属,最好是纯棉的保暖衫,每次不能寄送超过10件衣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守所让送衣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一般来说只要手持《刑事拘留通知书》或者《逮捕通知书》即可到看守所关钱和衣服,但要具体问一下当地看守所,有的地方只可以近亲属可以送,有的地方不。法律依据:《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2种观点: 看守所里没有衣服卖,家属可以寄过去。里边是有统一的制服,如果想带着衣服去看他的话也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一定要让他好好改造。一、 看守所看望犯人的规定社会虽然发展的越来越好了,但仍有不法分子非常的猖獗,那么如果叔叔抓住了不法分子的话,就会将他们关押在看守所。想去看守所看望犯人的话,也是有规定的。首先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之后,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的亲属通信,会见。如果想去看望在押人员,那么给的物品必须要有看守人员检查。生活用品肯定是必须的,比如说换洗的内衣裤子,洗漱用品都是可以送的。但是不要带铁制的东西,例如拉链、纽扣等。除了衣服还可以送几本书进去,不能够送武侠小说。如果是已决犯,决定留在看守所里执行的,可以与家属会见,具体会见办法和时间,由看守所安排,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二、 关于看守所每一个地区都会有属于当地的派出所,因为看守所是羁押犯人的场所,能够维护当地的秩序安全,所以当地的老百姓认可度是非常高的。看守所也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暂时还没有作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也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所以看守所是非常重要的,能够维护一方百姓的安宁。综上所述,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一旦被抓进看守所,那么影响是非常严重的,比如说子女上学会被别人嘲笑,工作的时候也不能够考公务员或者是国企。

第3种观点: 在看守所期间需要送衣服。送的衣服不能有金属拉链、纽扣、帽子,不能送羽绒服。最好送那种松紧的运动衫和睡衣;袜子也可以送,但是鞋子不可以送。如果时间待的长的话,里面会有统一的服装,外套是不能带的,只能带打底的衣服。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人民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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