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理论上从技侦手段上是可以的,但是实践中非危害、恐怖犯罪或重大职务犯罪,并且没有特定的审批手续是查看不到手机中存储的视频资料和数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为履行职责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和检查、搜查证明文件,可以对与涉嫌违法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或者搜查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搜查的,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搜查检查、搜查人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检查或者搜查。检查或者搜查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确有必要立即进行的除外。遇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形,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进入公民住所检查、搜查或者实施救助,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报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了查明案件情况的,可以根据现有技术查到手机删除的照片。对手机进行扣押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删除照片的,可以按照现有技术对删除的照片进行恢复,根据现有技术不能进行恢复的,就无法查到手机删除的照片。因此,是否能查到删除的照片,应当根据现有技术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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