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自助办理:在个人网页输入相关信息,自行关联。具体操作如下:登陆个人网页-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输入亲属社保电脑号、亲属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提交保存,即完成关联。如果想关联多人,需循环输入家庭成员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
(二)各区社保分局医疗保险窗口申请办理:在社保部门医保现金报销窗口刷卡关联,只需刷被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并录入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三)各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在医院医保办(或社康),通过“网上医院”刷卡关联,只需刷被使用人的卡,并录入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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