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从2018年5月1日开始,的税率调整为16%、10%、6%,0%。销售货物及劳务的税率为16%。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以下几种除外: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0%。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小规模企业征收率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Copyright © 2019- cenghu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