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的,需填写《预缴税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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