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程序:(1)在法定时效内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2)仲裁机构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4)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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