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一、我担保的人成了老赖我有什么影响
当事人作为担保人会被追偿担保责任,拒不承担的话,也可能会成为老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拒不承担的话,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顺序如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