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对支付货款的时间达成合意,诉讼时效即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六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