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层花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销售未审定种子承担刑事责任吗

销售未审定种子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层花娱乐

法律分析: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十六条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在审定通过的品种依法公布的相关信息中应当包括审定意见情况,接受监督。

品种审定实行回避制度。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及相关测试、试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省级以上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 省级以上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植物品种标准样品库,为种子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nghu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