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注销方法如下:
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补税;
2、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领取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如下: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