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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租赁合同集合(3篇)

来源:层花娱乐

关于物业租赁合同集合

  广告位

  甲方若给乙方提供广告位,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合同约定。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施如遇战争、地震、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而形成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毁导致本物业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的,由乙方承担修缮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属于原大楼主体结构本身原因造成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本出租房屋应于有效期满之日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出租房屋的优先承租权,逾期提出续租要求,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物业管理

  租赁物业外的公共部分由甲方委托之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清洁、安全制度建立等属于甲方经营范围内管理内容。乙方在屋面及地面使用中不得随意打孔钻洞等,否则造成天面漏水或地面渗水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负责全面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租赁物业的周边绿化等维护费用已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乙方不再承担此项费用。

  违约责任

  若乙方逾期交纳租金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等相关费用超过三天的,每迟延一天,乙方须按拖欠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物业公司水电费,甲方有权停止租赁房屋水电的供应。因甲方原因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关于物业租赁合同集合

  供地产代理与业主用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4内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 (“业主”)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委任    (“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独家(3)/非独家(1)代理,为出租 (“物业”)进行推销。本协议由 年 月 日起生效,并于 年 月 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如属独家代理的关系,则即使物业在有效期内并非经由代理租出,业主仍可能须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当业主与代理建立独家代理关系时应谨慎考虑。代理以独家代理身分行事时须履行的特别责任,可在第12条下以额外条款的形式指明。]

  2. 代理关系及代理的责任

  代理与业主同意 -

  (a) 代理与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属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1)关系;

  (b) 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 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 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1内所列的责任。

  3. 放盘租金[注意:业主并没有藉本条授权代理代业主接受任何要约。放盘租金只供放盘及作广告宣传之用。]

  放盘租金为月租港币 元(hk$ ),包括/不包括(1)差饷及管理费。放盘租金只在业主的书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该等指示将构成本协议一部分。

  4. 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业主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2及4内(4)。

  5. 物业资料  代理须向业主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住宅物业)规例》订明并经代理填妥和签署的出租资料表格。

  6. 视察物业

  (a) 业主同意容许代理/租客(1)于双方议定的时间查看物业。

  同意 不同意 (8)

  (b) 业主同意将物业的锁匙交由代理妥为保管,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c) 业主授权代理将锁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人士(1),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7. 分销放盘

  (a) 业主授权代理将物业分销放盘,并将由业主提供的关于业主及物业的资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以供分销放盘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代理将物业交由另一地产代理(“分销放盘代理”)分销放盘,则代理须确保分销放盘代理遵守《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住宅物业)规例》中关于广告宣传的规定。

  8. 广告宣传

  (a) 业主授权代理发出关于物业的广告。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同意”的话,则除本协议另有指明外,广告宣传费将由代理承担。

  9. 代理须披露权益

  (a)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

  有 没有 (8)

  (b) 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3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10. 业主的确认

  业主确认他已 -

  (a) 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

  (b) (8)收取本协议第5条规定提供的出租资料表格。

  (8)同意于业主与一名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资料表格。

  11. 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12. 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业主的签署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

  身分证号码(如适用的话)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

  如业主是一间公司,请述明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       签署人的职位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

  业主的商业登记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日期              日期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业主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

  (a) 代业主推销物业;

  (b) 为业主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c) 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d) 进行商议,并向业主提交所有关于物业的要约;及

  (e) 协助业主与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2

  业主须支付的佣金

  1. 除本附表第2条另有规定外,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一笔数额$/成交租金的 %(1)作为代理的佣金。

  2. 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业主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业主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业主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业主。

  3. 如业主与租客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 如代理为出租物业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业主无须向该等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9条,就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4

  注释

  (1) 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 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 独家代理 - 指代理是唯一为业主行事的地产代理。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另一地产代理与一名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代理有权向业主追讨附表2第1条所指明的佣金。

  单边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

  双边代理 - 指代理既为业主亦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4) 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业主与代理商议。

  (5) 指明亲属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东 - 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 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 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 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 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 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ü”号。

关于物业租赁合同集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乡________村之库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金为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4.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

  4.3支付方式为年付,协议生效后,第一个月为互相试租期,

  _____年_月_日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整)____年_月_日支付剩余的租金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仓库使用

  5.1甲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的安全,

  5.2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经营责任

  6.1如发生货物被盗、丢失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6.2乙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诈骗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终止合同

  7.1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经营、整体规划需要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款项,并经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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